破傷風疫苗在幼兒3、4、5月齡各接種一針,第18~24月齡接種第四針,6歲時接種第五針。
在我國,破傷風疫苗通常與白喉、百日咳疫苗共同接種,即百白破疫苗,分別在新生兒3、4、5月各接種一針百白破疫苗,在第18~24月齡時接種第四針,6歲時再接種一針百白破疫苗強化免疫,通過全程破傷風疫苗免疫,人體會獲得較強的保護性抗體,避免感染破傷風。
破傷風屬于較嚴重的感染性疾病,嚴重者可導致死亡,當身體因各種原因導致污染性傷口時,就存在感染破傷風的風險,如果7歲前已經完成了全部的破傷風疫苗的接種,在7~10歲之間,即使發(fā)生破傷風的暴露,也不需要接種破傷風疫苗。
在完成全程破傷風疫苗接種后,保護期在5~10年左右,因此推薦11~12歲的青少年再次進行破傷風疫苗的加強接種,之后應當每10年左右進行一次破傷風疫苗的加強接種,去預防破傷風的感染。